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专精特新”民营企业扶优计划的通知》(穗联通〔2021〕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广州市“专精特新”扶优计划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第一批已遴选268家民营企业,将陆续开展后续批次遴选,总共遴选1000家民营企业。
广州市专精特新扶优计划培育企业,申报时间、申报条件及流程
一、遴选范围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民营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22年7月8日至7月31日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在广州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主营业务和发展方向符合国家、广州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重点支持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3.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4.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5.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领先,有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企业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或国内领先企业的潜力。
(二)专项指标
1.经济效益。企业上年度总资产达到2000万元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上年度净利润率不低于4%,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
3.创新能力。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少于100万元且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拥有至少2项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
(三)优先考虑企业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近三年获得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0强企业组名单;已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广州市“两高四新”企业、中国驰名商标等资质的企业,优先考虑。
(四)注意事项
1.国有控股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属于遴选范围。
2.集团性质的企业,其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主体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不得重复申报,择优推荐一家进行申报。
3.第一批已申报但未入选企业,无须重新注册申报,可登录系统更新数据。
4.已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两高四新”企业仍可申报本计划,经评估,优先纳入市工商联重点联系民营企业开展服务对接。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扶优计划申报平台申报,线上申报流程详见《扶优计划申报平台填写说明》。已申报首批广州市“专精特新”扶优计划的未入选企业请登录系统更新资料后提交进入第二批遴选。
2.形式审查。市工商联牵头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有关部门对企业数据进行核对。
3.遴选评审。市工商联、市工信局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候选企业名单。
4.名单公布。候选企业名单经向社会公示后,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并发布“扶优计划”入选企业名单,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5.动态管理。对入选满2年的企业进行复核,对未能维持对应规模的企业,启动预警和替换机制。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撤销。
五、填报要求
1.申报所需的所有资料均在申报平台中填写完成,无需递交纸质材料。
2.相关企业申报材料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合法。
3.申报企业按照《扶优计划申报平台填写说明》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若审计报告未披露研发费用的另需上传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承诺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情况说明和相关佐证材料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