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8月2日。
二、申报主体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5G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5G成果转化基地(中心)、5G产业园;
(二)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5G生产服务企业。
三、支持方式
(一)经营贡献奖(5G10条)
1.对经认定的5G生产服务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按照其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予以奖励,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200万元。
2.对经认定的5G生产服务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且5G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0%以上的5G企业或机构,按照其研发投入或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5G及下一代信息技术核心设备销售奖励(5G10条)
对本区企业生产的小微基站、高端光通信产品、网络产品等5G及下一代信息技术核心设备年销售额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5G网络覆盖奖励(5G10条)
对当年覆盖20家及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运营商,按每新覆盖1家给予5万元奖励,每年每家运营商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贷款补贴(5G10条)
企业通过商业银行或者融资担保的方式获得的银行贷款,按照贷款利息及担保费用的100%进行补贴。企业可就多笔贷款项目申请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金额50万元,补贴期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至本办法失效之日。
(五)首次获得风险投资奖励(5G10条)
对首次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的5G企业给予奖励,按实际获得投资额(以合同范围内的实际到账金额为准)的1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六)活动补贴(5G10条)
鼓励企业或机构在我区举办国际级或国家级5G产业峰会、重大论坛、创新大赛等活动,按照活动实际支出经费的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
(七)租金补贴和装修费用补贴(5G10条)
1.新注册或区外迁入的5G企业或机构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的,自租用办公用房之日起三年内,每年按每月每平方米(经房管部门备案)最高50元的标准予以场地补贴,累计每年最高60万元;如每月每平方米合同实际租金小于50元的,按每月每平方米合同实际租金予以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补贴期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至本办法失效之日,补贴的租金需在本办法有效期内产生。
2.装修费用以装修发票、装修合同为准。装修补贴按照每平方米实际装修费用的30%、最高10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每家5G企业或机构最高补贴100万元。
(八)孵化培育载体引进企业奖励(5G10条)
经认定的5G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5G成果转化基地(中心)引进5家及以上经认定的5G企业或机构的和经认定的5G产业园引进10家及以上经认定的5G企业或机构的,按每新引进1家给予5万元的奖励,引进的企业不能重复核算,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九)孵化培育载体运营补贴(5G10条)
1.经我区认定的5G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5G成果转化基地(中心),自认定起连续3年,按每年实际运营经费的100%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的运营补贴,补贴期从5G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5G成果转化基地(中心)认定之日起至本办法失效之日。
2.经我区认定的5G产业园,自认定起连续3年,按园区当年实际运营经费的100%给予三年合计最高200万元的运营补贴,补贴期从5G产业园认定之日起至本办法失效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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