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家发展改革委回应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

2020-08-19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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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记者: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和标志性工程,请问目前收尾工作进展如何?在巩固易地扶贫搬迁的成效方面,发改委将有何部署?

孟玮: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中的一块“硬骨头”,是重中之重、难中之难。“十三五”以来,国家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和22个有搬迁任务的省份,全力推进、合力攻坚,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取得了决定性成就。

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集中安置区约3.5万个,建成安置住房266万多套。“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任务和配套设施扫尾工程已全部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搬迁群众基本实现全部入住。有关产业发展、就业帮扶、社区治理和不动产登记等专项政策陆续出台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体系逐步形成。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在深化扶持和加强督导上下功夫,不断巩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果。

在深化帮扶方面,重点是用好用活各类资金资源,统筹做好产业培育、就业帮扶、社区管理、权益保障、拆旧复垦等后续扶持各项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在加强督导方面,重点是加大跟踪调度和工作指导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强化后续扶持政策支持,督促指导有关地方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心全面转到后续扶持上来,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实化各项任务举措,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各项措施能够真正落实到位。

美国国际市场新闻社记者:刚才您介绍了境外发债的情况,我们注意到6、7月份中企境外发债的规模自年初的低谷明显回升,请问外债放量的原因何在?主要发行主体有哪些?

孟玮:刚才,我介绍了今年上半年中资企业境外发债的总体情况,从6、7月份的情况看,共有84家中资企业境外发行中长期债券125笔,金额合计459.2亿美元,包括工业、金融、房地产、城投、互联网、信息技术等行业。其中,工业企业发行123.3亿美元,同比上升了30%;房地产企业发行124亿美元,同比下降了24%;金融企业发行142.8亿美元,同比上升25%,金融企业发债主要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6、7月份外债发行规模回升,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中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复工复产逐月好转,经济秩序有序恢复,国外资本对中国经济和中国企业的信心在不断增强。直接原因还有三个方面:一是主要发达国家持续量化宽松,美元流动性快速释放,海外资金加速回流新兴市场。二是投资者避险情绪进一步修复,中资境外债券市场整体买入兴趣较为浓厚,二级市场交易活跃,带动一级市场发行规模上升。三是此前受疫情影响,很多中资发行人推迟发行计划,把握近期较好的市场窗口,集中完成发行。

经济参考报记者:我们注意到近期国家发改委接连牵头印发了城镇化补短板等相关的文件,能否请您介绍一下相关的工作进展?以及下一步在推进县城城镇化建设方面还有什么举措?

孟玮:县城是我国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空间,是城镇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纽带。加快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从短期看有利于扩大投资、促进消费,推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从长期看,有利于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今年以来,我委围绕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加快工作部署,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第一,着力加强顶层设计。今年5月底,印发《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这是一个抓总的文件,提出了4大领域17项建设任务。根据这个文件,近期又陆续印发关于推进县城产业平台、县城智慧化改造,以及流通设施、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补短板强弱项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明确了各项具体任务的实施路径。

第二,创新配套支持政策。国家发改委会同6家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联合印发通知,引导信贷资金支持县城建设。研究制定《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以更好的发挥资本市场作用。

第三,强化示范带头引领。按照发展基础扎实、财政实力较强、政府发债率较低这样的原则,选择120个县和县级市开展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工作。

第四,统筹加强资金支持。截至7月底,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企业债券、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等渠道,已投入资金超过1200亿元。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也加大投入力度。

下一步,我委将聚焦政策和项目落地,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推动各地区加快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各市县加强项目谋划设计,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二是持续加强示范带动。引导120个示范地区推进建设示范性项目,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营模式,尽快形成示范效应。三是促进形成投资合力。引导各地统筹利用各类财政性资金,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建立政银企对接的长效机制,加大中长期信贷和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力度,重点保障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各项任务落实。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评估。重点盯住五个“严防”,即严防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严防“大水漫灌”,严防“半拉子工程”,严防“大拆大建”,严防“贪大求洋”,加大督查力度,引导各地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投资精准有效,不留后遗症。

羊城晚报记者:日前,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了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的批复。请问一下,规划有哪些亮点?在推动规划落实建设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孟玮: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了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按照规划,近期要实施13个城际铁路和5个枢纽工程项目,总里程约775公里,计划总投资4741亿元,这些投资将在投资周期内完成。新批复的铁路建设规划,将与大湾区内的高铁、普速铁路、市域市郊铁路形成多层次铁路网络,构建大湾区主要城市间1小时通达,主要城市至广东省内地级城市2小时通达,主要城市至相邻省会城市3小时通达的交通圈,打造“轨道上的大湾区”。

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有利于完善大湾区铁路网络布局,构建结构合理、便捷衔接的铁路网络,强化广佛、深港、珠澳三大发展极之间的联系,增强对节点城市和周边辐射带动;有利于提升大湾区城际交通质量,构建经济、便捷、高效的城际交通体系,促进交通和城市群、都市圈的融合发展,支撑引领大湾区发展新格局;有利于促进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有利于提升内地与港澳交通互联互通水平,深化港澳和内地互利合作,维护港澳长期繁荣稳定。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广东省、国铁集团及有关部门单位,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项目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节点、责任人,形成工作台账,据此开展后续的相关工作。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地方政府加大自有财政资金投入,充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城市群城际铁路前期工作对接协调机制,适时召开会议,加强跟踪调度,及时掌握和协调解决前期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记者:4月30号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一个重要的文件,就是《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社会上关注很多。我想问一下,目前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进展情况如何?哪些领域的项目更适宜开展试点?

孟玮:今年4月底我委和证监会联合发文,部署开展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试点工作。文件印发后,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有关方面参与试点的积极性普遍比较高。这项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稳妥推进试点工作,8月3日,我委又印发了一个《通知》,专门就做好试点项目的申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明确了试点项目的地区和行业范围、试点项目的基本条件、试点项目申报程序,以及项目合规性审查要点,并对项目申请材料提出了明确要求。8月7日,证监会也发布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这两个文件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为下一步开展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关于记者朋友提到的,哪些领域项目更适宜开展试点?重点要从项目所在地区和行业范围两方面来把握。从项目所在地看,突出聚焦重要领域,要优先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区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国家重大战略规划纲要内的重点投资项目。还有就是要支持位于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项目。

从项目所处行业看,重点聚焦两大领域。一方面,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比如,仓储物流项目,收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项目,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项目。另一方面,鼓励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开展试点。比如,数据中心、人工智能、智能计算中心项目、5G、通信铁塔、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网络项目,智能交通、智能能源、智能城市项目等。

同时,鼓励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科技产业园、特色产业园等开展试点。这类项目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具体条件要求在发改委印发的《通知》中已经予以明确,我在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此外,《通知》还明确酒店、商场、写字楼、公寓、住宅等房地产项目不属于试点范围。

目前,有参与试点意向的原始权益人均可以按照《通知》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向相关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后续,各级相关部门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按进度推进试点工作开展。

红星新闻记者:近日,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当前,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仍存在短板和弱项,请问将如何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转运体系?

孟玮:当前我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还存在不少的短板和弱项。许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系统还不够完善,普遍存在混收混运现象,分类收运设施难以满足垃圾清运需求和垃圾分类要求,也与居民分类投放习惯不匹配。此外,多数县城还没有条件建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建制镇基本不具备分类收集转运的能力。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等46个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目前,这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此次出台的方案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设施建设为着力点,以46个重点城市为突破口,要求46个重点城市到2023年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推动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鼓励具备条件的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建成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匹配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逐步提高建制镇生活垃圾收运能力,并向农村地区延伸。

在加快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转运体系方面,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从“压责任、促减量、强保障”三方面抓紧抓实相关工作。一是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指导各地在全面摸查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基础上,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的设施建设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稳步推进设施建设。二是进一步促进垃圾减量。指导各地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促进生活垃圾从源头上减量,加大垃圾分类处理宣传力度,引导居民形成垃圾分类习惯。三是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绿色债券等方式,对有关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用于项目建设。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当前,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各地污水处理依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请问国家发展改革委下一步将从哪些方面入手,有效的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

孟玮:近年来,我国为系统化推进水污染治理,发布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实施了多项重点工程,有效提升了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的效能,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各地污水处理能力不平衡,污水管网建设运营环节相对薄弱,污水收集效能较低,污泥资源化利用和处置尚不规范等问题仍较突出,迫切需要进行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具体到刚才记者朋友提到的,如何进行补短板强弱项,重点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关键环节。

一是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短板,强化能力建设,解决布局不均衡、能力不匹配的问题。在统筹考虑城市布局和处理需求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处理设施建设。聚焦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城市,提出集中处理设施全覆盖的更高要求。在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推动污水资源化用于生态补水、工业用水和市政用水,作为常规水资源的有益补充。

二是补齐收集管网短板,提高收集效能,解决管网空白区和老旧管网更新的问题。强调“厂网一体化”,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加快补齐污水收集的“毛细血管”。大力推进清污分流、管网更新修复和混错接改造,减少输送过程中的污水渗漏,提升集中收集效能。鼓励南方降水量比较大的地区,采取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等多种手段推进雨污合流管网改造,降低雨洪等极端天气下溢流污染频次,缓解城市内涝。

三是补齐资源化处理短板,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解决污泥在实际处理过程中的出路问题。因地制宜选择处置技术路线,限制污泥填埋并逐步压减规模,规模用地紧张的大中城市率先推进污泥焚烧处置。

四是补齐基础数据平台短板,推动信息系统建设,解决管网底数不清和运行状况不明等问题。各地要开展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摸底排查,依法有序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探索构建智能化管理平台。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统筹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推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体系进一步完善,满足老百姓对更好生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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