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依据《珠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珠府办函〔2020〕104号)(见附件1),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21年度珠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部署,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地理标志产品等特殊技术要求,或者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需要统一技术要求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二、立项重点
(一)与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属于全市范围内普遍适用的技术要求;
(二)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或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计划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提交《珠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建议书》)(见附件2)和标准草案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至所属行业领域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无明确对口行政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接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立项申请。
(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合并重复和类似的项目,按照优先推荐顺序进行排序,形成《珠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通过遴选后的《建议书》和《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并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同时将word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zhsscjgjbzhk@zhuhai.gov.cn。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于11月30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提出立项建议。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