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意见征求的公告

2022-11-23 11:14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区委、党工委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品质强区、标准强区建设,服务我区高质量发展,我局对《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版)》进行修订和2轮部门征求意见,形成《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版)》。现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集意见和建议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11月28日。

  意见反馈方式:

  1.邮寄至: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408房质量发展处;邮政编码510730;

  2.发送电子邮件至:zlfzc@gdd.gov.cn;

  3.联系电话:020-22205860,联系人:肖先生、艾女士。

  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版公众征求意见稿).doc (81.81 KB)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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