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定办法的制定背景
+评定办法二、评定办法的制定依据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梅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梅州市扶持互联网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储备申报指南函2053、梅州市互联网产业园评定办法。
三、申报互联网产业园主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至少互联网主营业务收入对本级财政贡献量合计至少元。
至少。
园区至少。
四、申报互联网产业园主体应提交以下材料:
1、2、3、4、5、6、7、8、互联网产业园运营管理机构上一度、完税情况表及完税证明;
9、上一年完税情况汇总表及完税证明;
10、;
11、互联网产业园运营管理机构及;
12、互联网产业园场地证明材料;
13、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14、等。
五、印发日期
办法六、解读机构
梅江区科工商务局、梅江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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