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促进5G网络建设及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解读

2021-01-08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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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主要依据

  为全面加快5G网络和产业园建设,推动5G产业集聚,抢抓5G发展新机遇,培育壮大新动能,助力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引发<关于加快推动5G网络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工信信软〔2020〕96号)、《汕头市加快5G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等有关政策文件,在借鉴广州、深圳、珠海等其他地市相关政策经验,结合我市实际以及吸收已出台的扶持实体经济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制定《汕头市促进5G网络建设及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支持5G基站建设、支持制造业5G技术改造、支持5G垂直行业应用示范、支持市级5G产业园区示范、支持引进5G产业龙头企业、支持5G公共服务或创新平台建设、支持5G产品研发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5G产业生态构建八方面。

  (一)支持加快5G基站建设。统筹各级资金,对按期完成省、市下达年度5G基站建设任务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每建设开通一个5G基站给予不超过2000元奖励,每年单个企业奖励上限400万元。

  (二)支持制造业5G技术改造。统筹各级资金,对工业制造业企业开展生产线5G改造,在生产区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形成3个以上5G应用场景,具备清晰5G应用发展规划的,按相关技改扶持政策予以奖补。

  (三)支持5G垂直行业应用示范。统筹各级资金,鼓励5G在社会各行业领域的应用,重点在体育、工业互联网、医疗、教育、超高清视频、AR/VR、农业农村、安防、能源等领域中支持一批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5G新服务、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示范项目,每个项目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每年支持的示范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

  (四)支持市级5G产业园区示范。促进5G产业园区集聚式发展,支持市级5G产业园建设。遴选一批市级 5G 产业园,按照园区建设总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园区总计不超过500万元。

  (五)支持引进5G产业龙头企业。对5G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设备、终端及服务研发等领域的新引进5G产业链企业予以重点奖励支持。对实缴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并开工建设的5G产业链新引进企业,综合考量企业投资、财政贡献量等情况,择优按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实际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5G产业链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属地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六)支持5G公共服务或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打造5G公共服务平台、5G创新中心、实验室、应用试验环境等5G技术创新、产品孵化和产业化的支撑平台,按平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30%的比例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七)支持5G产品研发及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在5G核心设备、芯片、器件、模组及终端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5G设备革新、产品创新。

  (八)支持5G产业生态构建。对5G产业链高增长企业,在土地、用房、研发启动经费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


三、《若干措施》实施时间及其他说明

  《若干措施》自2020年12月31日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政策措施规定的执行范围结合市政府工作重点确定,具体以当年发布的申请指南为准,与其他政策有重叠、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鼓励区县财政予以配套。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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