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3年倍增企业申报时间、奖励

2023-03-06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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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动态调整机制,市倍增办计划在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开展2023年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和协同倍增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企业登录“企莞家”平台(网址:https://im.dg.gov.cn/)进行网上申报。非“企莞家”平台注册用户的企业,申报时须先按要求注册为正式用户(具体指引详见申报指南附件)。

  二、申报对象

  在莞注册、纳税,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且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和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主要面向制造业企业和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软件类企业”),同时兼顾其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东莞市2023年倍增企业申报时间、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其中软件类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二)协同倍增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2023年东莞市“倍增计划”企业申请表;

  (二)2023年东莞市“倍增计划”申报企业承诺书;

  (三)企业简介(WORD格式)

  (四)企业倍增发展方案;

  (五)上传相关统计报表(EXCEL格式打包成一个压缩包);

  (六)上传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三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电子版(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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