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壮大发展环保产业,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佛山市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南府〔2021〕66号)有关要求,于“佛山扶持通”平台受理环保产业扶持和奖励项目申报。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需于2023年6月15日前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线上提交项目申请及相关附件。
二、适用范围
(一)奖励在南海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环保相关工作的环保从业人员(其所在单位注册地需为南海区)。
(二)奖励在南海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诚信经营的环保企业;以及服务并有利于促进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的其它单位,如基金管理机构、金融服务机构、专业园区运营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其中环保企业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范围:
1、以生态环境保护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研发、标准编制、装备制造、仪器制造、资源再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专业环境服务等项目;
2、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施工与运营管理;
3、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认定,环境损害评估与鉴定,其它环境评估;
4、环境监测与自动监控、环境信息化和环保大数据服务;
5、环境金融与贸易;
6、其它与污染防治相关的环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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