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提升载体孵化效能,现根据《东莞市科技局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东科〔2021〕57号),开展2022年度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仅认定为东莞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必须参与运营评价。
(二)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须通过科学技术政务服务平台-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参与2022年度火炬统计;加速器须通过广东孵化在线平台参与2022年度火炬统计。
(三)运营评价为C级或不参评的单位,限期1年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取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资格。
二、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2日—6月16日17:00。
(二)线上审核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17:00;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属地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将于6月30日17:00前完成网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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