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南沙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6-05-10 10:58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办法》的规定,我局现开展2016年南沙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请有意申报的企业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于520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材料受理点:广州市南沙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富汇街54楼)。

特此通知。
申报条件:
1、南沙区注册五年以内;
2、近两年研发费用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申请当年新注册成立的企业不受此条限制);
3、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大专学历不低于30%,研发人员不低于10%;
4、资产负债率低于70%;
5、由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好处:认定至注册成立满5年之日期间,均可享受
1、两年场地租金补贴每年不超过30万(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可给予三年租金补贴);
2、科技项目可申请20万-60万的科研经费资助(创新创业人才的企业补助不超过100万);
3、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新上市企业一次性补贴150万;
4、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企业一次性补贴50万;
5、享受市股权质押融资贴息的企业外,区按企业股权质押融资金额的1%给予补贴,每个项目3万-10万;
6、产业化科技项目,贷款贴息额最高补助100万,按贷款利息的50%补贴;
7、通过高新认定、复审的企业,一次性补贴20万;
8、年度销售增长率超过30%的企业,按研发费用75%补贴,每年补助不超过30万,累计不超过60万;
9、通过国家、省、市创新资金项目,区按1:1配套。
截止时间:5月20日
提供:近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近两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未满两年的按实际情况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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