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992号)、《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建设工作方案》(东科〔2020〕92号)、《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东科〔2021〕28号)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建设发展项目(社区入驻项目场租补贴)的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受理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
二、申报对象
按照《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入驻的主体。
三、补贴标准
对申报企业给予最多不超过6个月的租金进行全额补贴(按照《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规定可享受补贴的场租不纳入支持范围)。
四、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三个及以上:
(1)与东莞市大学创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租赁合同;
(2)上年度(2022年)纳入国家统计部门的规上企业;
(3)2022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4)申报企业或全资控股母公司近三年(2020-2023年)签署上市辅导协议;
(5)近三年(2020-2023年)在社区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及研发软件购置费累计不低于800万元;
(6)近三年(2020-2023年)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风险投资基金投资300万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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