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大力引进台湾创新创业青年人才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就办法有效期内未完成受理部分开展受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本次项目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6月23日。
(二)纸质材料。本次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受理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请资助的台湾青年创新创业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商事主体、税务登记关系均在松山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正式入驻青创基地及其授权的创业基地、孵化器;
(三)台湾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所注册的企业,企业创始人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台湾籍,应为企业技术带头人,或担任主要负责人;在企业的注册登记中台湾籍人员所占股份(含技术入股)累计比例不低于25%;
(四)申报项目属于松山湖主导产业领域(包括高端电子信息产业、生物技术产业、机器人产业、新能源产业以及文化创意、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及松山湖管委会扶持的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项目和急需配套的项目。
三、申报类别
第二期30%创业启动资金、住房租金补贴。
四、补贴标准
(一)创业启动资金。对各项目给予创业启动金的额度根据专家评分结果确定,并划分按70%、30%比例,分两期进行拨付。综合评分85分(含85分)以上,给予20万元;综合评分70分至84分,给予15万元;综合评分60分至69分,给予10万元;综合评分60分以下,不予资助。同一企业创始人在松山湖创办或参与创办的创业项目只可以申报一次创业启动资金。
(二)入驻企业优先安排入住青创基地的“拎包入住”公寓,若其数量不能满足项目发展需要,则入驻企业可申请住房租金补贴。每个入驻企业可享受2年内每月不超过3000元的房租补贴,据实列支,不包括水电和物业管理等日常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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