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推进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互通办法(试行)》(穗埔府规〔2019〕29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推进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互通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穗开知规字〔2020〕1号)等相关政策的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金融超市扶持、港澳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资格奖励、港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奖励、知识产权主题活动补助、开展知识产权证券融资扶持和粤港澳知识产权调解组织扶持等6个政策兑现项目受理,以上事项奖励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与25日发生的知识产权事项,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6日。
二、2022年度知识产权金融超市扶持
对经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的知识产权金融超市,每年按其管理机构实际运营经费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实际运营经费是指提供港澳或新加坡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产生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三、2022年度港澳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资格奖励
按照2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所在职企业一次性奖励。
四、2022年度港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奖励
自办法施行之日起,在本区新注册成立或由区外迁入本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本区企业或个人提供知识产权代理、维权、预警分析、交易转化等相关服务达20笔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自办法施行之日起,在本区新注册成立或由区外迁入本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2022年度知识产权主题活动补助
按实际举办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次活动补助金额最高100万元。
六、2022年度开展知识产权证券融资扶持
(一)对具有创新性且形成一定示范效应的发行主体,按照实际发行金额的2%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发行过程中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评级费、承销费等实际费用,单个发行主体每年奖励金额最高600万元。
(二)企业通过港澳或新加坡知识产权为载体,委托经认定的发行主体开展知识产权资产支持票据、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的,按照实际融资金额3%的年利率给予补贴,每笔融资补贴期限最长3年,每家企业每年可申请1次贴息补贴,每年补贴金额最高200万元。
七、2022年度粤港澳知识产权调解组织扶持
每年给予最高30万元的实际运营经费支持。实际运营经费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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