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23〕99号)、《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重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23〕100号)、《中山市事前资助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20〕300号)等要求,现启动2023年度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下午5时。
二、项目类别
(一)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配套
1.支持内容:国家、广东省于2022年下达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扶持经费项目。
2.支持强度:
(1)按照国家资助资金最高1:1比例配套,根据国家拨付进度进行配套;
(2)按照省级资助资金最高1:0.5比例配套,根据省拨付进度进行配套;
(3)市级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上级财政资金与市级资金的总和不超过资金使用单位新增投入资金比例的50%。
3.申报条件:
(1)项目于2022年获得国家、广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扶持经费;
(2)申报单位为该项目的主承担单位;
(3)项目合作单位含外市单位的,按照项目合同书的经费分配比例,对本市单位予以配套。
(二)市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
1.支持内容:支持新时代中山“十大舰队”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核心技术攻关与产业化,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2.支持强度: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为300万元,市级资金不超过资金使用单位新增投入资金比例的50%。
3.申报条件:
(1)面向新能源及新型储能、生物医药与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家电、高端装备、光电光学、灯饰照明、中山美居、现代农业与食品、现代时尚产业关键技术、核心技术攻关与产业化。
(2)项目具有一定实施基础,具有可量化、可检验的核心技术指标,实施结束时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市镇联动创新培育
1.支持内容:建立市、镇科技项目协同联动机制,围绕镇街重点发展的产业,支持重点培育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2.支持强度: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为200万元,市、镇两级资金不超过资金使用单位新增投入资金比例的50%。市财政资助经费与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财政资助经费的比例为2:8;市财政资助经费与其他镇街资助经费的比例为7:3。
3.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为所属镇街重点发展产业的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2)项目具有一定实施基础,具有可量化、可检验的核心技术指标,实施结束时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其他镇街推荐项目不超过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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