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快补齐“三农”领域短板,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政策引领导向作用,不断激发经营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黄埔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现代农业发展实施办法 》,简称“农10条”。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食为政首,粮安天下。稳住粮食安全压舱石,才能稳住百价之基,稳住百姓的幸福感,才能在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时,保持“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战略定力。特别是近年新冠肺炎疫情、洪涝灾害等大灾大难大考,更要稳住农业生产,稳住粮食安全,稳住百业之基。黄埔区耕地稀缺,规模集约程度较低,产业基础薄弱,现代农业发展较慢,农业生产形势异常严峻,亟需完善和稳定的政策体系,引导和培育更多现代农业到黄埔区开展生产,从而振兴黄埔区农业产业。
“农10条”包括总则、土地流转补助、设施农业扶持、贷款贴息扶持、品牌农业奖励、特色农业奖补、农业科技奖励、全产业链奖励、农业生产补贴、附则等内容,先后3次征求区政研室等39个部门(单位)及农业企业意见,2次征求公众意见,对部门和公众提出的意见进行了吸收和采纳。3月12日经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会议审议原则通过。
二、政策亮点
(一)扶持对象广泛。本办法扶持对象为农业企业、农业服务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承包户等,基本涵盖了开展农业生产的组织或个人。
(二)扶持项目多样。扶持项目有土地流转、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品牌农业、特色农业、科技农业、全产业链、上级政策配套等8个方面,涵盖了农业生产生命全周期。
(三)扶持力度更大。对标国家、省、市和周边地区奖励或补助标准,黄埔区在土地流转、设施农业、品牌农业、农业生产补贴等4个方面均加大了扶持力度。
(四)扶持创新项目。新设了农业公园、“万亩计划”示范项目、全产业链等3个创新扶持项目,补齐休闲农业、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政策扶持的短板。
三、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1年3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其他事项
下一步,黄埔区农业农村部门将迅速制定出台“农10条”实施细则及指南,开展政策兑现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落细落实。相关事项的申报指南将在政策兑现网站公布,每年留意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公布的申报通知,并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