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研发机构建设,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申报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组建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产业领域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分为两种类型:
(一)企业类。主要依托市内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能力较强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以本企业为服务对象,提供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制定、技术研发支撑、技术交流与合作、技术人才培养等服务。
(二)公益类。主要依托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机构组建,为相关行业和重点领域提供共性技术攻关、先进装备研制、标准制定、检验检测、信息技术应用和科技创新人才培育等公共服务。
二、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书(附件2)、管理办法(附件3)的要求,在“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经专家评审后,择优认定。
(一)注册。申报单位具体业务负责人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网站→点击“项目申报-我要申报”(或者“工作台-我要申报”)→点击“申报”→点击“立即申报”→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二)网上申报与审核。各单位的具体业务负责人进入系统进行《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报书》填写,并附《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及相关附件后提交,由单位管理员审核提交。各区科技部门业务管理员、市科技局业务管理员进行网上审核。
特别提醒:需要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才能进入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提交才算完成申报提交。
(三)材料报送。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评审采取线上评审方式进行。若评审认定过程中需要提供书面材料的,再另行通知报送。
三、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2日17:00;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19日17:00。
四、有关事项
(一)强化申报单位责任。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提供承诺书(见申报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二)强化服务意识。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要加强市工程中心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申报指导,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提高申报质量,确保上报材料符合要求。
(三)强化材料审核。存在以下情况的,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材料不齐全;佐证材料未经第三方认证;内容前后不一致;印、章、签名不规范;扫描文档不清晰、不完整;申报类型选择不正确;工程中心命名不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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