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支持佛山行业骨干企业开展产业并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金融〔2023〕8号),现将2023年产业并购专项资金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8月10日。
二、申报主体
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2022年7月4日-2023年7月3日期间成功实施产业并购的行业骨干企业,以及为上述行业骨干企业成功并购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
三、支持内容及标准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对行业骨干企业成功实施产业并购进行补助。
1.对行业骨干企业首次成功实施产业并购,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30万元。
2.对行业骨干企业通过并购专项贷款成功实施并购并在贷款期间正常还本付息的,按并购贷款实际发生额的2%予以贴息(贷款期限不足1年的按月折算),单笔贷款贴息时间最长3年 ,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300万元。
3.对行业骨干企业成功实施并购的,对于实际发生的中介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券商、律师、会计师、咨询机构等费用)给予50%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50万元,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4.对一个工作年度内为成功并购案例提供专业服务超过3次的证券机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0万元。
(二)对通过并购迁入我市的企业进行扶持。
辖内行业骨干企业成功并购控股境内 (市外)上市公司,并将其迁入佛山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400万元;成功并购控股境内(市外)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将其迁入佛山的,按迁入企业净资产价值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并购辖区产业链重点企业。
对于行业骨干企业成功并购辖内产业链重点企业,经认定后,按照实际支付额 (包括现金支付或股份支付部分)的10%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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