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莞麻涌镇瞪羚企业培育入库申报时间、条件、扶持奖励

2023-08-07 14:26
来源:

  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科〔2022〕2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麻涌镇瞪羚企业培育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8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为麻涌镇内注册、纳税、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

  (二)申报瞪羚企业的高企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

  (三)申报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截止申报通知发布时,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

  2、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净利率不低于5%或毛利率不低于10%,近两年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0。

  3、近两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平均比例不低于4%;拥有与核心产品(服务)相关的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国家新药、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等Ⅰ类有效知识产权累计不少于1件,或拥有与核心产品(服务)相关Ⅱ类有效知识产权不少于5件。

2023年东莞麻涌镇瞪羚企业培育入库申报时间、条件、扶持奖励

  三、保障措施

  (一)优先推荐入库企业申报市创新型企业,原则上东莞市创新型企业申报单位应是经市科技局备案的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二)镇街(园区)负责辖区瞪羚企业培育库建设和管理,组织企业申报、开展入库避选、向市科技局推荐备案等;制定属地培育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探索对首次入库企业上年度经税务部门核定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5%补助等扶持措施,支持入库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市镇联动优化瞪羚培育库发展机制,跟踪入库企业发展情况,深化企业服务内容,加大企业发展要素供给、资本对接扶持保障等力度,加强科技与财税、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土地等政策的协同,形成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

  (四)市镇联动深化瞪羚培育库服务措施,引导入库企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工程技术中心、研发机构等,支持入库企业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升自身持续创新能力。围绕研究生联合培养、科技特派员等工作,支持入库企业聚集高层次创新人才,共同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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