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2023年度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补贴资金申报时间、条件、扶持奖励

2023-08-16 14:31
来源: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穗埔发改规字〔2021〕1号),为推动黄埔区绿色低碳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本补贴资金的企业或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登记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

  (二)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三)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各项法定许可手续完善,一年内未受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生态环境类犯罪;

  (四)一年内未因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违法行为被处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五)符合国家、省、市、区信用管理规定;

  (六)通过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黄埔区2023年度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补贴资金申报时间、条件、扶持奖励

  二、申报事项名称、申报范围及扶持标准

  (一)非工业类企业国家级“能效领跑者”补贴(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对获评国家级“能效领跑者”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30万元

  备注:申请本奖励的企业或机构所属行业代码不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代码大类13-46。

  (二)其他企业或机构能源审计补贴(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列入监管的重点用能单位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能源审计,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评审的,按实际委托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5万元。由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的强制能源审计除外。

  (三)其他企业或机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补贴(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用能单位按照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委托第三方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按实际委托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10万元

  备注:申请(二)至(四)奖励的企业或机构所属行业代码不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代码大类13-46,47-52,54,61-62,64-65,70,71(指7 及7113)。

  (四)行业协会活动经费补贴(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对服务于本区新能源产业、50%以上会员为区内注册企业、依法注册成立并按章程开展活动的行业协会,由区发展和改革部门对提出申请的行业协会按照考核指标(另行制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对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行业协会分别给予30万、20万、10万元活动经费补贴。被评为不合格档次的,不予发放补贴。
 

  三、申报时间

  本次申请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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