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入库申报时间、条件要求

2023-09-13 16:17
来源: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3〕981号)文件精神,肇庆市将启动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以下简称省大专项)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17:00

肇庆市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入库申报时间、条件要求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市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省大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入库的方式,各申报单位须通过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等申请资料。

  (三)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范围进行申报入库,不在申报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支持。

  (四)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同的专题,同一申报单位对同一专题限申报一个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有科技计划项目2项以上(含2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创新指导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

  (六)申报单位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投资预算,增强可行性,避免随意性。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资金未获得足额资助时,缺口的部分资金投入由申报单位自行补足。

  (七)注册地不在我市的单位与本市单位联合申报时,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本市单位且项目实施地应在本市。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整合资源,共同申报和实施相关项目。联合申报的项目,在资金分配时,承担单位原则上分配财政资金最大份额。

  (八)为加强科技资金管理,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同时填报《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2),作为附件上传到申报系统。

  (九)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违背科研伦理道德,凡申报的项目需出具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做为附件上传到申报系统。

  (十)为加强科技资金管理,承担单位必须建立研发费专账,确保项目正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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