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从“提醒整改”到“直接摘牌”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5年重新修订《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与运行管理办法》,在财政后补助、评估周期、设备共享等条款之外,单独增设“科研诚信负面清单”——依托单位、中心主任或核心成员一旦触碰,即触发“取消资格+5年禁申”顶格处罚,并同步在深圳信用网、市科技业务系统公开,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

二、十条高压线全清单(依据2025版办法第26、27条及市科研诚信细则)
1. 虚假申报材料
虚报营收、研发费用、设备原值、人员社保等核心数据,一经查实即撤销认定,追回全部财政经费及利息。
2. 伪造、篡改、买卖专利
将受让专利包装成自主研发;同一技术重复申请多项实用新型;专利法律状态“失效”仍列入成果——均视为“数据造假”。
3. 科研经费使用违规
财政补助用于股票理财、房产购置、偿还贷款,或大额现金支付无发票,即被认定为“挪用财政资金”。
4. 设备“空转”或账实不符
现场核查时研发设备已抵押、出租、移至生产现场无法开机,直接视为“不具备研发条件”。
5. 主任兼职超限
同一人同时在2家省级及以上创新载体(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担任主任或带头人,未在30日内主动报告更换,即触发“失信”。
6. 年度报告连续两年“零提交”
逾期30日未补报即视为拒绝履行义务,自动取消资格。
7. 评估过程阻挠、隐瞒、销毁证据
包括拒绝专家入场、删除财务系统数据、隐藏设备铭牌等,均列入“从重处理”情形。
8. 科研伦理事件
涉及人体试验、基因编辑、数据隐私等未通过伦理审查即开展研究,并造成社会负面影响。
9. 环保、安全、税务重大处罚
评估周期内出现重大环境违法、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税收违法记录,且与中心研发活动直接相关。
10. 串通、利益输送
向评审专家、第三方机构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行贿、提供股权、高价劳务费等,一经纪检监察机关查实,终身禁止申报。
三、处罚流程:30日告知→听证→决定→公开
• 市科创委在收到举报或年度抽查发现线索后,15日内完成初核并出具《科研诚信预处罚告知书》;
• 依托单位可在收到告知书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辩或要求听证;
• 听证结束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制作《科研诚信处理决定书》,同步在深圳信用网公示;
• 被处理单位5年内不得申报深圳市科技计划、不得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工程中心,并纳入跨部门联合惩戒。
四、真实案例:一条虚假发票毁掉200万补助
2024年,某医疗器械公司申报深圳工程中心时递交一张“500万元研发设备”发票,经税务系统比对为虚开;市科创委撤销其认定资格,追回已拨付200万元后补助,并将企业及法人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3年。该企业同期进行的Pre-IPO轮融资因“资质风险”被两家券商叫停,估值下调30%。
五、企业合规“六件套”
• 数据同源:营收、研发费、设备台账、社保、火炬统计、所得税汇算清缴“六表合一”。
• 发票验真:单张≥10万元设备发票须上传国家税务总局查验截图;进口设备附报关单。
• 设备贴牌+拍照:统一编号、铭牌拍照、GPS定位存档,现场核查5分钟定位。
• 主任全职化:中心主任劳动合同、社保、个税、门禁记录四证对齐;若需更换,30日内向市科创委提交书面报告。
• 伦理预审:涉及人体、基因、AI算法的项目先过伦理委员会,留存会议记录与签字表。
• 资金台账:财政经费单列科目、单独银行账号、单笔支出≥5万元须附合同+发票+验收单,全程留痕可追溯。
六、结语
深圳将科研诚信从“软提醒”升级为“硬约束”,十条高压线触碰任何一条,都将面临“取消资格+5年禁申+公开通报”的三连击,并同步触发银行、税务、工信、国资等多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依托单位唯有把合规写进研发流程、把诚信纳入企业文化,才能守住价值数百万的财政支持与品牌溢价,真正让工程中心成为驱动创新的“金字招牌”,而非随时易主的“风险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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