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博士和博士后经费申请项目
一、人才项目简介
根据《珠海市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实施办法》,针对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部属、省属驻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依法在我市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民办非企业和市直属公办高校(不含在珠其它高校)等用人单位,及其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含留学回国、国外及境外博士和博士后)。可申请新建博士工作站一次性建站补贴、新引进博士生活补贴等七项补贴政策。
二、申报指引
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对象向市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提供相应申报材料。
(二)审核。市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业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拟定经费补贴名单,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市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议审定。
(三)公示。审定通过名单,在珠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发放至单位或个人账户
申报时间:每年分季度集中受理(3月、6月、9月、12月为材料申报受理时间)。
三、申报链接网站
无
四、联系方式
1363207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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