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瞪羚企业、瞪羚培育企业、独角兽企业奖励标准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对首次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10万元扶持;连续两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20万元扶持;连续三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30万元扶持。
对首次认定为瞪羚培育企业的,给予5万元扶持。对认定当年企业创新积分位列所在阶段(类型)前20名的瞪羚企业或瞪羚培育企业,额外扶持5万元。
对获得区首次认定的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分别一次性扶持500万元、200万元;对于政策有效期内已获得200万元扶持的潜在独角兽企业,首次认定为独角兽企业后,可申请300万元补差。
对入选“中国独角兽”“中国潜在独角兽”的广州市外企业整体搬迁至本区,并在本区设立独立法人总部基地,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扶持。每家企业只可享受本条款一项扶持。
阅读全文
免责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