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园区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2021-05-07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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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背景

  2018年10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复同意建立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园区为广州分园区之一,功能定位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园区”。经区政府同意,区人社局于2020年3月印发了《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园区发展扶持办法》。为应对疫情,保持政策力度,助推南沙园区建设,现修订出台《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园区发展扶持办法》(下简称“《办法》”)。

二、修订内容

  (一)修改园区名称

  根据上级人社部门要求,南沙园区名称表述统一修改为“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园区”。

  (二)修改各扶持阶段的时限

  对原《办法》规定的园区扶持阶段均往后延长1年。修订后,机构享受最优扶持力度的入驻时限延长至2021年底。

  (三)修改实施期限

  根据《办法》各扶持阶段时限均往后延长1年的思路,对《办法》第四条、第七条规定的实施期限相应延长1年。

  (四)修改行业交流活动补贴

  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删除“对邀请嘉宾、参会企业等港澳对象占比20%以上的,额外给予活动费用2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有关补贴内容。

三、修订后的政策特色

  (一)扶持对象

  人力资源服务业及相关联的现代服务业企业、组织或机构,经遴选同意进驻产业园的,可享受《办法》扶持政策。

  (二)扶持期限

  修订后的《办法》扶持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明确了产业园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对在不同阶段进驻产业园的入驻企业实施差异化扶持,越早进驻,扶持力度越大:

  第一阶段为建设培育阶段,从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此阶段入驻园区的企业可在政策实施期内享受最大力度的扶持优惠;第二阶段为成长发展阶段,从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第三阶段为稳定提升阶段,从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

  (三)具体扶持项目

  《办法》共设置了多项奖补扶持,广招各类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融入南沙自贸区全速发展的轨道,助力企业在南沙扎根成长、快速腾飞。企业抓紧机会,在今年(2021年)内入驻产业园的,可获得一系列最大优惠力度的扶持:

  1.【入驻园区奖励】:在南沙新注册且进驻产业园2年内任一年度达到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2.【经营贡献奖励】:根据入驻单位落户我区后每年对我区的经济贡献情况,最高给予85%的奖励。

  3.【办公用房补贴】【公共设施使用补贴】:对入驻单位租用办公用房、会议室、测评设备室、培训室等场地的租金,最高给予全额补贴。

  4.【物管补贴】:对入驻单位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最高给予全额补贴。

  5.【行业交流活动补贴】:对入驻单位在我区举办公益性人力资源行业交流活动的,给予最高20万元/次的补助。

  6.【品牌活动落户奖励】:对入驻单位引荐已取得良好社会效应的人力资源品牌活动(主会场)永久性落户南沙的,最高获得50万元的奖励。

  7.【引荐奖励】:入驻单位引荐符合产业园需求的企业落户产业园的,按被引荐企业对我区经济贡献的10%、最高3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引荐企业数量不设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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