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东莞市倍增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资助申报时间、条件、补助奖励

2023-10-17 16:31
来源: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22〕36号)及《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74号)中的《东莞市“倍增计划”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资助项目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2023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和协同倍增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资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17日—11月6日
 

  二、申报对象

  (一)名誉试点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为正增长,试点企业、协同倍增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长达15%(含)以上;

  (二)认定有效期内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其中,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视同“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视同协同倍增企业。

  申报主体需符合以下条件: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管理骨干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等企业经营管理者。人员与所在企业存在社保缴纳的相关劳动关系。

2023年度东莞市倍增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资助申报时间、条件、补助奖励

  三、资助范围

  (一)企业家素质提升资助。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自主参加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商学院等机构的培训班、进修班和学历班所产生的费用。

  (二)企业骨干人员素质提升资助。管理骨干人员、技术骨干人员等企业骨干人员自主参加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商学院等机构的培训班、进修班和学历班所产生的费用。
 

  四、资助方式与标准

  企业年度资助名额,按照试点企业或协同倍增企业上一年度的营业收入额度划分为三个资助区间进行指标分配。“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参照倍增企业营收区间进行指标、额度分配。(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本已纳入倍增企业或协同倍增企业,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资助)。工业和商服类企业:10亿元以上、2亿元(含)至10亿元,2亿元以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1亿元(含)以上、5000万(含)至1亿元、5000万以下。

  (一)企业家素质提升资助。培训费按最高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资助,每人每次补助不超过3万元

  (二)企业骨干人员素质提升资助。培训费按最高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资助,每人每次补助不超过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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