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南沙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南沙区科技创新发展,现发布2023年南沙区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同时开展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下午5点。
二、支持方向、申报要求及支持方式
本指南重点支持联合港澳科技攻关、海洋科技创新、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支撑三个重点领域的科技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专题一:联合港澳科技攻关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元宇宙、海洋科学、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航空航天等领域。
(二)支持强度
本专题项目分技术攻关和成果产业化两类,项目支持经费最高200万元,优先支持成果产业化类项目。
项目经费采取“分期资助”方式,在项目立项后拨付立项资助资金的50%,实施期检查通过后拨付项目剩余资助经费。
(三)项目实施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项目实施期为: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第一申请单位应为落户南沙区的与港澳合作办学的高校、港澳高校在南沙设立的科研机构,或南沙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主营业务与申报支持方向相符。
2.第一申请单位2022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在300万元以上。
3.企业参与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总额不低于本专题项目财政资助申请金额。鼓励企业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投入充足的配套资金,自筹经费配套情况将作为衡量项目可行性的重要依据之一。
4.落户南沙区的与港澳合作办学的高校、港澳高校在南沙设立的科研机构可单独申报或联合南沙区内单位共同申报;企业牵头申报的,合作单位须包括港澳高校、科研机构或研发中心(详见附件)。
5.项目参与各方就合作项目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技术、人力、设备、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联港、联澳合作项目必须符合内地与香港、澳门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未签署合作协议的单位不得列为项目的合作单位。
6.项目负责人应为第一申请单位的在职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可放宽至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
7.申报的项目涉及人体临床研究的,要求项目需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项目合同书签订之前须完成),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开展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8.项目实施期内须新获得授权不少于5件与申报内容相关的专利(其中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
9.成果产业化类项目实施期内须实现相关产品或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
10.本专题采取限项申报,申报单位作为第一申请单位最多只能申请3项。
专题二:海洋科技创新
(一)支持方向
支持海洋电子信息、海上风电、海洋能源、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天然气水合物和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等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
(二)支持强度
本专题项目分技术攻关和成果产业化两类,项目支持经费最高200万元,优先支持成果产业化类项目。
项目经费采取“分期资助”方式,在项目立项后拨付立项资助资金的50%,实施期检查通过后拨付项目剩余资助经费。
(三)项目实施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项目实施期为: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第一申请单位应为南沙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主营业务与申报支持方向相符。
2.第一申请单位2022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在300万元以上。
3.企业参与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总额不低于本专题项目财政资助申请金额。鼓励企业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投入充足的配套资金,自筹经费配套情况将作为衡量项目可行性的重要依据之一。
4.项目参与各方就合作项目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技术、人力、设备、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未签署合作协议的单位不得列为项目的合作单位。
5.项目负责人应为第一申请单位的在职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可放宽至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
6.项目实施期内须新获得授权不少于5件与申报内容相关的专利(其中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
7.成果产业化类项目实施期内须实现相关产品或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
8.本专题采取限项申报,申报单位作为第一申请单位最多只能申请3项。
专题三: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支撑
(一)支持方向
围绕《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氢能、核能、新型储能、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等领域低碳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
(二)支持强度
本专题项目分技术攻关和成果产业化两类,项目支持经费最高200万元,优先支持成果产业化类项目。
项目经费采取“分期资助”方式,在项目立项后拨付立项资助资金的50%,实施期检查通过后拨付项目剩余资助经费。
(三)项目实施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项目实施期为: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第一申请单位应为南沙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主营业务与申报支持方向相符。
2.第一申请单位2022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在300万元以上。
3.企业参与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总额不低于本专题项目财政资助申请金额。鼓励企业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投入充足的配套资金,自筹经费配套情况将作为衡量项目可行性的重要依据之一。
4.项目参与各方就合作项目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技术、人力、设备、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未签署合作协议的单位不得列为项目的合作单位。
5.项目负责人应为第一申请单位的在职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可放宽至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
6.项目实施期内须新获得授权不少于5件与申报内容相关的专利(其中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
7.成果产业化类项目实施期内须实现相关产品或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
8.本专题采取限项申报,申报单位作为第一申请单位最多只能申请2项。
(//m.auto-fm.com/)成立14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
- 上一篇:广东省2023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推荐申报时间、条件要求
-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