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莞松山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规定,现组织2023年度松山湖支持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奖励项目申报,具体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7日。
二、申报内容
(一)奖励标准
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对已在东莞市共享服务平台上注册备案的单位,根据仪器设备的对外服务次数、机时数、样品数、用户满意度以及服务收入等参数进行考评,对于年度考评优秀的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
(二)申报对象
在松山湖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含新型研发机构)、企业。
(三)申报条件
1.在东莞市“莞仪在线”平台注册,并拥有可开放共享的科研仪器设备及服务场地;
2.自2021年1月1日起根据《东莞市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资助管理办法》获得管理单位绩效评价结果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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