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入库申报时间、条件、奖励

2023-11-23 16:51
来源:

  聚焦科技创新支撑乡村振兴、赋能“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助力河源加快实现绿色崛起,根据《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3〕981号)要求,现启动河源市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在线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17:30
 

  专题一:县域高质量发展

  支持方向1.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

  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采取事前资助、定向支持方式,拟支持1项,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方向2.创新型专业镇培育

  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采取事前资助,拟支持3项,每个项目拟安排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方向3.农村科技特派员助力百千万工程

  项目一:农村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专项工作

  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采取事前资助、定向委托方式,拟支持1项,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项目二: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工作站建设

  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采取事前资助、择优竞争方式,拟支持5项,每个项目拟安排资金不超过30万元。
 

  专题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高质量发展

  支持方向4.提升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核心竞争力建设

  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拟支持5项,每个项目拟安排资金不超过50万元。

  支持方向5.河源农业科技园区TRIZ创新方法培训及应用服务

  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采取事前资助、竞争择优方式,拟支持1项,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专题三、公民科学素养提升

  支持方向6.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建设

  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采取事前资助、竞争择优方式,分两档支持:一档不超过 60万元/项,拟支持项目数1项;二档不超过20万元/项,拟支持项目数5个。

  支持方向7.乡村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采取事前资助、竞争择优方式,拟支持不超过5项,每项支持强度不超过30万元/项。

  支持方向8.开展重点科技创新普及活动

  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采取事前资助、定向委托方式,拟支持1项,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河源市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入库申报时间、条件、奖励

  专题四、科技飞地经济建设

  支持方向9.湾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

  项目一: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

  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采取事前资助、竞争择优方式,拟支持项目不超过10项,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30万元。

  项目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项目

  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采取事前立项,竞争择优方式,拟支持项目5项,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30万元。

  支持方向10.孵化器引入专业运营团队

  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采取事前资助、定向委托方式,拟支持项目1项,支持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支持方向11.企业科技特派员成果转化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采取事前资助、定向委托方式,拟支持1项,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专题五、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支持方向12.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采取后补助方式,拟支持企业120家(超出企业数拟在2025年大专项资金解决),每家企业支持5万元。

  支持方向13.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宣讲

  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采取事前资助、定向委托方式,拟支持1项,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

  支持方向14.省科学技术奖培育

  采取后补助方式,拟支持5项,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专题六、创新人才团队建设

  支持方向15.创新人才团队引进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采取事前资助、竞争择优方式,拟支持2项,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支持方向1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补助

  按照国家项目立项资金的30%比例给予配套资助,采取后补助方式,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专题七、创新平台建设

  支持方向17.省实验室分中心能力提升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采取事前资助方式,拟支持1项,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方向18.市重点实验室建设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采取事前资助、竞争择优方式,分二档支持,其中:学科类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拟支持项目3项,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企业类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拟支持项目2项,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60万元。

  支持方向19.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培育

  项目实施周期1年,采取事前资助、定向支持方式,拟支持项目1项,支持额度不超过60万元。根据项目实施成效情况给予后续滚动支持。
 

  专题八、医疗卫生提升

  支持方向20.医疗科研攻关

  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采取事前资助、竞争择优方式,拟支持项目30项,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专题九、科技项目组织实施管理

  支持方向21.2024年省大专项项目组织实施管理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府[2023]34 号)相关规定,按年度省大专项资金额度2%比例计提工作费用,用于开展2024年省大专项项目评审、项目实施过程管理、项目结题验收等组织实施工作的业务费用支出,拟安排资金60万元(具体资金额度按省实际下达专项资金的2%给予核定)。待2024年省大专项资金下达后,由市科技局直接向市财政局请拨,统筹用于2024年省大专项组织实施全过程管理各项业务费用支出。采取计提方式安排河源市2024年省大专项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工作费用,不再进行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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