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国家
奖励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东科〔2021〕57号),现组织开展东莞市2023年高企认定奖励的受理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受理申请
东莞市申报2023年高企认定且被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
对经镇街(园区)审核推荐申报高企认定,且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受理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万元申报奖励;对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再给予不超过1万元认定奖励。
三、上报时间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前将《2023年
奖励资金受理及审核意见表》扫描件和电子版上报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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