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第二批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评定申报的通知

2016-06-29 11:04
来源:

松山湖(生态园)科创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58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始受理2016年第二批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认定和评定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有关申报认定条件、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等要求与《关于受理2016年第一批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评定申报的通知》(东科函[2016]62号,详见市科技局网站)相同。

二、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请提交截止时间:201678日(星期五)下午17:30前。
    
(二)镇(街)科技部门审核时间:2016720日(星期三)下午1730前。
    
(三)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6729日(星期五)下午17:30,提交地点: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大厅。

三、注意事项

(一)由于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调整,项目申报模块预计于617日开通,请申报单位先按《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复审)申请书》和《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定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待申报模块开通后再通过系统填写提交。在孵企业数量统计截止到201678日。

(二)请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相关单位进行申请,并做好形式审查工作。

(三)申请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四)所有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必须自行留底,我局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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