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省科学技术奖等)的通知》(穗埔财〔2024〕6号),现对上级资金“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省科学技术奖等)”项目资金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或反映情况的组织或个人需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有效证明材料及联系电话,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1月29日。
二、受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附件: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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