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工作要求,组织开展2016年韶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组建工作。
一、组建条件
(一)上一年销售收入1500万以上;
(二)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
(三)研发人员8人以上,且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不少于30%;
(四)上一年研发费用不少于4%;
(五)有1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
二、组建截止时间
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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