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拟实施科技特派员培育“双千计划”,用3年时间选派1000名科技特派员到江门市科技企业和县镇村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帮助科技企业、园区、乡村和基层医疗机构破解1000个技术难题,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助推江门市高质量发展。现组织申报2024年江门市科技特派员科研合作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于6月20日开放,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5日17:00。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项目负责人)应是江门市入库的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的派出单位为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和科技型企业等。科技特派员的派驻单位为在江门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
2.派驻单位、科技特派员和特派员派出单位已签订三方派驻服务协议,且派驻单位与科技特派员不存在直接持股、三级以内股权穿透、任职董事、监事等关联关系;派驻单位与特派员派出单位不存在直接投资与被投资、隶属、三级以内股权穿透等关联关系。
3.科研合作项目应有具体的工作任务,有量化的任务指标。科技特派员应围绕派驻单位的技术需求,研究确定技术路线,形成科技特派员科研合作项目,项目实施期内至少帮助派驻单位解决4个以上技术问题。已获财政科技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项目起始时间统一为2024年12月1日。
5.由科技特派团(5名或以上科技特派员作为项目参与人员)开展科研合作项目。
6.2023年立项的江门市科技特派员科研合作项目引进的特派员团队(项目参与人员)和本年度省农村科技特派员重点派驻任务拟派驻我市48个乡镇的团队,不能再参与申报本项目。项目组前3名成员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截至申报截止时间,项目组前3名成员存在科研失信行为、承担江门市科技项目逾期未结题、在研市级科技项目达两项的,均不受理申报。
三、支持方式与强度
项目采取竞争择优方式立项,事前无偿方式资助。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重点项目每个项目资助4万元,一般项目每个项目资助2万元,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不超过40项;自筹项目仅以科研立项支持,自筹项目立项不超过30项。扶持资金统一拨付至派驻单位(江门市内企事业单位),后续资金分配由派驻单位、特派员和派出单位协商确定并在立项项目合同中体现。派驻单位自筹资金与财政科技资金比例不低于3:1,专项用于科技特派员科研合作项目。项目立项金额和类型按领域由专家评分确定,申请不同资助金额的项目统一评审,不按申请金额分开评审。如实际安排财政科技经费少于项目申报财政科技经费的,项目承担单位需承诺自筹补足差额经费,自筹项目无需补足差额经费。立项项目需登录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签订市科技计划合同书,并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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