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一)政策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央〔2018〕1号)《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穗埔字〔2018〕13号)《广州市黄埔区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穗埔办〔2018〕20号)等文件明确要求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产业要兴旺,坚持绿色发展、质量兴农、科技强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以《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现代农业发展实施办法》(穗埔农规字〔2021〕1号)为主要依据。
(二)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食为政首,粮安天下。稳住粮食安全压舱石,才能稳住百价之基,稳住百姓的幸福感,才能在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时,保持“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战略定力。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洪涝灾害等大灾大难大考,更要稳住农业生产,稳住粮食安全,稳住百业之基。黄埔区耕地稀缺,农业技术不够先进,规模集约程度较低,产业基础薄弱,传统农业品牌没落,现代农业发展较慢,长期得不到有关部门重视。划定畜禽禁养区后,黄埔区农业产值同比下降显著,农业生产形势异常严峻。亟需完善和稳定的政策体系,引导和培育更多现代农业到黄埔区开展生产,从而振兴黄埔区农业。
二、政策亮点
(一)扶持对象广泛。本《细则》扶持对象为农业企业、农业服务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承包户等,基本上只要开展农业生产的组织或个人,符合条件的即可享受政策扶持。
(二)扶持项目多样。扶持项目有土地流转、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品牌农业、特色农业、科技农业、全产业链、上级政策配套等8个方面,涵盖了农业生产生命全周期。
(三)扶持力度更大。对比国家、省、市和周边地区奖励或补助标准,黄埔区在土地流转、设施农业、品牌农业等方面均加大了扶持力度,特别新设了农业公园、“万亩计划”示范项目、全产业链等扶持项目。
(四)可操作性强。本《细则》以《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现代农业发展实施办法》为大框架,更加明确细化了奖补扶持项目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适用范围、不适用情形及其他相关要求等,便于后续政策兑现工作的开展。
三、其他事项
下一步,黄埔区农业农村部门将迅速制定兑现指南,开展政策兑现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