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市南沙区民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时间、条件要求、资助奖励

2024-07-16 10:47
来源:

  为加强民生科技的成果应用,更好地发挥民生科技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围绕医疗卫生、现代农业等城市发展和民生需求,现发布2024年南沙区民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同时开展科技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下午5点
 

  二、支持方向、申报要求及支持方式

  (一)医疗卫生专题

  重点支持我区医疗卫生机构在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整体科研水平和技术水平,鼓励在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以及相关领域追踪学科前沿,探索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

  1.经费支持强度

  该专题拟支持重点项目不超过3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区财政给予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50万元;拟支持一般项目不超过13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区财政给予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目经费采取“前资助”方式,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全额立项资助经费。

  2.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0日,实施期限为2年,提前完成项目考核目标的可申请提前验收,合同期内可申请1次项目延期(最多不超过一年)验收。

  3.申报条件和要求

  (1)第一申报单位应为在南沙区内注册或已在南沙区运营的医疗卫生机构。

  (2)项目负责人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重点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项目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青年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项目负责人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申报的项目涉及人体临床研究的,要求项目需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项目合同书签订之前须完成),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开展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4)如申报中涉及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科研人员、申报单位需按照科技安全和保密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申报。

  (5)项目“预期代表性成果”:重点项目要求项目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成果(专利等)及其成果转化,且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一般项目要求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6)本专题实行限制申报,申报单位作为第一申请单位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8项,其中重点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

2024年广州市南沙区民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时间、条件要求、资助奖励

  (二)现代农业专题

  推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进一步加强我区农业农村技术攻关及成果推广应用,为推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重点支持南沙本地特色品种的种业科技创新、高品质岭南佳果培育、优良品种引育与技术集成示范以及农产品深加工。

  1.经费支持强度

  该专题拟支持不超过4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区财政给予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项目经费采取“前资助”方式,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全额立项资助经费。

  2.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0日,实施期限为2年,提前完成项目考核目标的可申请提前验收,合同期内可申请1次项目延期(最多不超过一年)验收。

  3.申报条件和要求

  (1)第一申报单位应为在南沙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2)项目负责人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项目负责人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申报的项目涉及人体临床研究的,要求项目需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项目合同书签订之前须完成),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开展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4)如申报中涉及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科研人员、申报单位需按照科技安全和保密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申报。

  (5)项目“预期代表性成果”:要求项目形成的技术成果在南沙地区转化应用,并出具技术成果应用证明。

  (6)本专题实行限制申报,申报单位作为第一申请单位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项目,曾获上级科技部门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该项目申报资格。
 

   (//m.auto-fm.com/)成立15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

阅读全文

视频专栏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