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骨干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制造业创新高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佛山市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发展扶持办法(2021-2023年)》(佛工信〔2022〕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佛山市大型骨干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对2023年佛山市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进行奖励。佛山市内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企业(集团)最高奖励750万元;超过500亿元的企业(集团)最高奖励3750万元;超过1,000亿元的企业(集团)最高奖励7500万元。对于第二产业(制造业)的企业,最高按相应档次的100%全额执行;对于第一、第二(非制造业)、第三产业的企业,最高按相应档次的30%额度执行。
二、申报条件
申请佛山市大型骨干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且在佛山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
2.申报单位2023年度佛山市内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500亿元或1,000亿元。
3.申报单位2021-2023年度佛山市内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计算公式:,A是2023年度佛山市内主营业务收入,B是企业2021年度佛山市内主营业务收入。
4.依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佛府函〔2013〕17号),已获得超100亿元、超500亿元、超1,000亿元相应档次财政奖励的企业(集团),视为已获得奖补,不得申请大型骨干企业同档次及以下档次奖补。
5.市内跨区经营的企业(集团)、合并报表组建集团的骨干企业按总部所在区进行申报。
6.申报单位近5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不存在失信行为,在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完成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的情况。若申报单位存在上述情况,不得申请大型骨干企业奖补。
三、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4年11月22日前将有关材料上传至“佛山扶持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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