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2024年度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科技成果转化与评价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时间、条件要求、资助奖励

2024-11-01 11:44
来源: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4〕858号)精神,提高科技创新治理能力,推动“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现组织开展韶关市2024年度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科技成果转化与评价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17:00
 

  专题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一、引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源

  (一)申报条件

  1.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须提供与合作单位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研究成果须在韶关落地转化及产业化。

  2.申报单位自筹资金与申请资助资金比例不低于3:1。

  3.项目实施内容清晰明确,具有可量化的绩效指标。

  (二)实施周期及支持强度

  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且起始日期不得早于申报日期超过3个月。采取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二、科技成果转化重点项目

  (一)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为韶关市域内的企业且是科技需求方,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2.项目负责人应为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成果权属单位)双方各1人(不支持企业自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项目组人员不超过8人。

  3.项目申报单位配套资金与支持金额比不少于2:1。

  4.拟转化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明确(需提供专利证书、成果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相关成果材料作为佐证),双方需签订技术合同(模板详见科技服务平台-科技成果库-技术合同)。

  (二)实施周期及支持强度

  项目开始日期为2024年11月1日,实施周期2-3年。拟支持不超过3项,支持资金强度不超过50万元/项

韶关市2024年度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科技成果转化与评价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时间、条件要求、资助奖励

  三、科技成果转化一般项目

  (一)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为县镇域的企业,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2.项目申报单位配套资金与支持金额比不少于1:1。

  3.项目负责人应为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成果权属单位)双方各1人(不支持企业自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项目组人员不超过6人。

  4.拟转化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明确(需提供专利证书、成果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相关成果材料作为佐证),双方需签订技术合同(模板详见科技服务平台-科技成果库-技术合同)。

  (二)实施周期及支持强度

  项目开始日期为2024年11月1日,项目实施周期2-3年。拟支持不超过15项,支持资金强度不超过20万元/项
 

  专题二、科技评价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一)申报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为广东省内具有科技评审、软件开发或信息科技服务资质的企事业单位,且对科技资源、科技需求、科技成果具有监测评估、调查研究、评价服务及平台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丰富经验(需提供佐证材料说明);可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报。

  (二)实施周期及支持强度

  项目实施周期2年。拟支持1项,支持资金强度不超过40万元/项
 

   (//m.auto-fm.com/)成立15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

阅读全文

视频专栏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