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200万!深圳市宝安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奖励项目申报通知!

2022-02-25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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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深宝发〔2021〕1号)及其配套操作规程,现开展宝安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奖励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一、具体扶持方式

  (一)培育10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对于获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

  (二)优先纳入“宝安区工业互联网企业库”,予以重点培育和支持。

  二、具体申报条件

  (一)宝安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企业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二)项目已建成,主要实施地在宝安;

  (三)申报企业需满足以宝安为智慧决策大脑和智能制造心脏,区外为实际生产工厂,实现生产要素跨厂区、跨地域高效流通,即“总部+母工厂”、“总部+关键生产环节”的协同生产模式;

  (四)申报企业应接入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之一;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银行开户证明(区内企业开户行应在宝安区);

  (四)企业2021年纳税证明;

  (五)企业2020、2021年审计报告(不能提供审计报告的可提供上报统计局的报表、纳税申报表等能证明企业全年营业收入、利润的材料);

  (六)《宝安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表》及《宝安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报告》;

  (七)项目涉及的主要合同;

  (八)补充证明材料(如有可提供):1.本项目相关建设实施方案;2.其他可证明企业实力的材料。

  四、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2年2月22日-2022年3月14日。

  (二)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2022年2月22日-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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