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第二批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申报通知!

2022-03-17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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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广东 有限公司致力于提供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知识产权体系贯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成长企业申报等服务,及时为企业输送最新科技项目资讯,让企业能快速获取最有价值、最新的科技项目内容,助力企业发展。

  为加快培育广东省省智能制造生态体系,支撑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组织落实《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行动计划(2022年)》,现开展第二批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基本遴选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东省内有典型案例。

  (二)应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三)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四)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遴选条件》(附件1)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拟申报单位(含2021年各地市工信部门推荐上报的省机器人骨干企业、省机器人培育企业、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单位)在符合上述要求以及附件1相关领域遴选条件基础上,对应填写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营业执照、近3年审计报告、资质认定、知识产权、信用中国报告、承担项目、服务案例等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地市工信部门汇总后报送我厅。2021年已入选第一批合作伙伴名单的单位无需重复申报。

  鼓励已取得省级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国家和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依托单位、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和优秀场景依托单位、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牵头单位、省级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企业、智能制造领域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任意一项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根据自愿原则自行填写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营业执照、近3年审计报告、资质认定、知识产权、信用中国报告、承担项目、服务案例等相关佐证材料,由各地市工信部门汇总报送我厅,经我厅组织专家复核后予以直接认定。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报送至所在地市工信部门;各地市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初审,并按推荐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行业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遴选和复核,对通过评审及复核的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三、获选优惠

  入选生态合作伙伴将被冠予“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标识,共同参与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各项行动,获取智能制造政策资讯、公共平台、技术、供需对接、展会、人才、金融等资源支撑。

  支持地方政府对入选合作伙伴出台相关配套扶持政策措施。响应入选伙伴迫切需求,分类重点推送和辅导工信部门智能制造等相关政策。对入选伙伴的优质资源、经验做法、先进技术等通过网络平台、媒体等渠道进行推广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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