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佛山市禅城区省以上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申报通知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是禅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或者第一完成单位为禅城区内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合作开发的成果。
(二)申报项目必须经过科技成果评价并已进行科学技术成果登记。
(三)申报项目要求研究成果整体推广应用时间2年以上,并已取得相关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或论文发表。
(四)同一第一完成人每年只能申请入库项目2 项,同一第一完成人在库项目不超过3 项。
二、申报步骤
第一步:科技成果评价(申报单位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进行成果评价。如通过验收并已进行市级以上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无需再评价);
第二步: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第三步:申报禅城区省以上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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