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2021年先进制造业部分事项的申报通知
申报时间:第一批(当年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前50名企业),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6日17:00前。第二批(其余符合条件的企业),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31日17:00前。
(一)经营贡献奖
按企业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对比前两年度最高值存量部分的10%、增量部分的6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二)成长壮大奖
工业企业在办法有效期内产值首次超过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75亿元、50亿元、20亿元规模的,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扶持。
(三)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
对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每项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首次获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奖励
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获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技术改造项目购买设备和工器具投资奖励
单个企业合计每年最高2000万元。
(六)增资扩产项目购买设备和工器具投资奖励
单个企业合计每年最高2000万元。
(七)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购买设备和工器具投资奖励
对实施经备案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含)的企业,按项目设备和工器具购买金额的12%分期给予奖励。扶持项目奖励金额最高3000万元。
(八)重大增资扩产项目购买设备和工器具投资奖励
对实施经备案增资扩产项目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含)的企业,按项目设备和工器具购买金额的12%分期给予奖励。扶持项目奖励金额最高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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