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奖励申报,6月30日截止

2022-05-13 18:56
来源: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奖励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报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奖励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企业信用信息无不良记录,近两年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重大违法行为。

  (二)经市政府认定的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

  (三)自《清远市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扶优计划》实施日起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或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二、奖励标准

  (一)对认定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每家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每家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每家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二)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

  各试点企业在获得奖励后,再获得更高级认定,可给予差额奖励,同一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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