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补对象和标准
(一)2020年度(含2021年2月)新升规,目前仍留在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内、2021年营业收入比2020年增长10%-20%(含20%)的工业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的工业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
(二)2019年度(含2020年2月)新升规,目前仍留在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内、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增长10%-20%(含20%)的工业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增长20%以上的工业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
(三)根据“中工信〔2020〕94号”精神,功能类镇街即火炬统筹区、翠亨统筹区、五桂山按市规定奖励标准自行负责奖励资金,其余镇街按市镇两级财政6:4的比例负责奖励资金。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发函请税务部门核实申报企业是否存在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等行为,对存在相关行为的企业取消其申报资格和奖励资格(时间段为申报通知发出之日上两年度起至资金拨付前)。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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