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独立核算的统计达到规模(限额)以上企业。
(二)运用“云展示”、“云对接”、“云洽谈”、“云签约”新模式组织线上线下产品供需信息发布对接会开拓国内市场,且通过上述方式交易额年度累计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三)满足上述条件(一)(二)的企业应到区贸促会报告。
备注:
(一)“云展示、云对接、云洽谈、云签约”模式,是以云计算为技术基础开展的商业展示、对接、洽谈、签约。
(二)交易额是指企业通过“云展示”、“云对接”、“云洽谈”、“云签约”新模式与客户交易的产品金额。
二、资助标准
对运用“云展示”、“云对接”、“云洽谈”、“云签约”新模式组织线上线下产品供需信息发布对接会开拓国内市场的企业,且通过上述方式交易额年度累计1000万元以上的,按交易额的1‰给予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万元扶持。
三、截止时间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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