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实行独立核算的农业全产业链企业。
农业全产业链企业是指具备农业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一体化,实现产品安全可追溯,形成安全、营养、健康的产品供应全过程的企业。
(二)农业全产业链企业在2021年度产值首次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
(三)申请企业通过与区内企业转移产能、吸收合并、重组等方式达到相关产值规模的,原则上不予扶持。如确因战略发展需要在区内进行产能转移、吸收合并、重组等情况的,申请企业当年产值减去被转移、被吸收合并企业上一年度产值后,仍达到扶持条件的可以参照《实施办法》予以扶持。
二、资助标准
对产值首次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农业全产业链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扶持。
注:(一)扶持金分两年平均支付,若第二年产值低于达标当年产值,则取消剩余部分扶持。
(二)数据来源:企业的产值数据以企业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数据为准。报告中需包含当年和上一年全年产值数据。
(三)相关指标说明:产值的计算方式:生产的成品实物量×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不含应交增值税)+对外加工费收入(不含应交增值税)+(自制半成品在制品价值-自制半成品初价值)。
三、申报时间
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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