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的农业企业、农业服务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从事现代农业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承包户等自然人。
(二)农业科技项目在2021年3月29日-2022年3月28日期间获得国家、省、市农业农村部门立项资助。
(三)单个项目获得上级部门立项扶持资金和本区财政配套资金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总额,超出部分不予配套。
二、资助标准
对获得国家、省、市农业农村部门立项资助的农业科技项目,分别按扶持金额的100%、70%、50%给予资金配套,最高分别为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单个项目获得上级部门立项扶持资金和本区财政配套资金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总额,超出部分不予配套。
三、申报时间
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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