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第二批)申报

2022-06-20 19:09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7月4日
 

  二、2022年度东莞市企业商标品牌诊断策划项目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商标品牌诊断资助的企业须为在东莞市依法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市及后备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且须与商标品牌服务机构联合申报。其中商标品牌服务机构不限东莞市内的企业机构。

  2.已制定商标品牌诊断、策划方案;

  3.相关企业未享受过该项资助。

  (二)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期为一年。立项15项,每项10万元
 

2022年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第二批)申报
 

  三、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商标品牌服务项目

  (一)申报主体

  东莞市各镇街(园区)商标品牌指导站(不接受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已制定商标品牌服务方案;

  2.申报本项目的商标品牌指导站未受过该项资助;

  3.有固定办公场所。

  (三)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周期至2023年12月31日。立项10项,每项25万元
 

  四、2022年度东莞市工(产)业园区知识产权意识提升项目

  (一)申报主体:东莞市范围内设立的工(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等。工(产)业园区须在标准地址中有统一标准描述。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所管理工(产)业园区的入驻企业不少于100家,且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场所(住所)”包含该工(产)业园区的标准地址。

  2.申报单位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有一定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经费投入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期为一年。立项10项,每项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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