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对象
扶持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顺德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获证时间以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布信息为准,提交申请时,证书必须为持续有效状态。
二、扶持措施
对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3万元。
三、截止时间
2022年7月22日。
四、其他说明
(一)每家企业只能获得一次绿色(产品)认证资金扶持。
(二)绿色产品认证包括:
1.认证机构对列入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人造板和木质地板、涂料、卫生陶瓷、建筑玻璃、太阳能热水系统、家具、绝热材料、防水与密封材料、陶瓷砖(板)、纺织产品、木塑制品、纸和纸制品、塑料制品、洗涤用品等),依据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中的标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发布的绿色产品认证规则开展的认证活动。
2.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推行统一的涉及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绿色属性(如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的认证制度,认证机构按照相关制度明确的认证规则及评价依据开展的认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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