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佛山市禅城区省以上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申报,7月25日截止

2022-06-29 15:25
来源: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一、受理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是禅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或者第一完成单位为禅城区内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合作开发的成果。

  2.申报项目必须经过科技成果评价并已进行科学技术成果登记。

  3.申报项目要求研究成果整体推广应用时间2年以上(即2020年7月4日前已应用),并已取得相关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或论文发表。

  4.同一第一完成人每年只能申请入库项目2项,同一第一完成人在库项目不超过3项,同一第一完成单位每年申请入库不超过3项,同一完成单位每年申请入库不超过5项。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存在争议的项目。

  2.已经获得国家、省科技奖的项目。

  3.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

  4.未解密的保密项目。

  5.已获得禅城区科学技术奖或禅城区科技创新项目的项目。

  6.已从禅城区省以上科技奖培育项目库出库的项目。
 

2022年佛山市禅城区省以上科学技术奖培育<a href=//m.auto-fm.com/shenbao.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项目申报</a>
 

  二、资助方式与额度

  资助方式为后补助。一档每个项目资助10万元,二档每个项目资助8万元,三档每个项目资助6万元
 

  三、申报时间

  2022年7月4日至7月25日下午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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